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水資源

何謂水資源指標

所謂「水資源指標」,係指建築物實際使用自來水的用水量與一般平均用水量的比率,又名「節水率」。其用水量評估,包括廚房、浴室、水龍頭的用水效率評估以及雨水、中水再利用之評估。

水資源指標之目的

過去由於建築物用水設計不當,水費偏低、國人用水習慣不良,使得國人用水量偏高。1990年台灣平均用水量為350公升/(天*人),尚有許多節約用水的空間。今後在地球環保要求下,建築物的節水設計勢成為全民共同的課題。本指標希望能積極利用雨水與生活雜用水之循環再利用的方法(開源),並在建築設計上積極採用省水器具(節流),來達到節約水資源的目的。

水資源有效利用之具體方法

建築物在綠化設計上,若注意下列事項,應可達到上述基準要求:
  • 採用節水器具:由住宅自來水使用調查,顯示衛浴廁所的用水比例約為總用水量的五成。許多建築設計採用不當的用水器具,造成很大的浪費,如全面採用省水器具,必能節省不少水量。目前國內常用之節水設備包括:新式水龍頭與節水型水栓、省水馬桶、兩段式馬桶、省水淋浴器具、自動化沖洗感知系統等等。
  • 設置雨水貯留供水系統:雨水貯留供水系統,係將雨水以天然地形或人工方法予以截取貯存,經過簡單淨化處理後再利用為生活雜用水的作法。雨水再利用可用在民生用水之替代性補充水源、消防用水之貯水水源,及減低都市洪峰負荷。
  • 設置中水系統:中水係指將生活污水匯集經過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在一定範圍內重複使用於非飲用水及非身體接觸用水。在總水量中,僅廁所沖洗就佔35%,如能全面改用中水作為沖洗廁所之用水,其效果甚為可觀。

水資源指標與基準

本指標以每人每日平均用水量250公升為一般住宿類建築用水量之標準。住宿類建築之指標以實際節水率必須低於0.8為標準。另以省水器具採用節水率作為其他類建築節水標準,且須高於採用節水率0.8為標準,才符合獎勵水準。

達到及格標準之設計原則

為了達成符合指標基準的要求標準,水資源指標設計上可善加運用的手法列舉如下︰
  • 大小便器與公共使用之水栓必須全面採用具省水標章或同等用水量規格之省水器材。
  • 將一段式馬桶改成省水標章的兩段式馬桶。
  • 省水閥、節流器、起泡器等省水水栓之節水效率較有限,改用自動感應水栓或自閉式水栓,有更好的節水效率。
  • 住宿類、飯店類建築之浴室盡量以淋浴替代浴缸。
  • 盡量不要裝設私人用按摩或豪華型SPA淋浴設備單元,假如裝設的話,盡量用省水標章的兩段式馬桶來彌補。
  • 盡量不要設置大耗水的人工草坪或草花花圃,假如裝設的話,盡量以自動偵溼澆灌等節水澆灌系統來彌補。
  • 裝設路上親水設施、游泳池、噴水池、戲水池、SPA或三溫暖等耗水公用設施時,必須設置與貯集利用或中水利用設施。
  • 開發總樓地板面積兩萬平方公尺以上或基地規模2公頃以上者,必須設置雨水貯集利用或中水利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