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評定適用版本公告

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評定適用版本

依據內政部110.01.12台內建研字第1100850013 號令修正第八點規定
  
 
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評定基準及應取得之指標項目,應依建築執照申請日或評定申請日之綠建築評估手冊辦理。但建築執照另有記載法規適用日期、環境影響評估、都市更新或都市設計審議等另有規定者,得從其規定。

已取得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得適用原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時之綠建築評估手冊之規定:

(一) 已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者,申請綠建築標章認可。

(二) 申請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

(三) 申請重新認可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

(四) 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一日修正前已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綠建築標章,並通過包括日常節能及水資源等四項指標以上者,申請認可、延續認可或重新認可。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對照表如下

評估手冊版本前開說明事項對應之適用時間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1999年版88年9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1年更新版90年1月1日至91年12月31日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3年更新版92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5年更新版94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7年更新版96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9年版98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綠建築評估手冊2012版102年1月1日起至104年6月30日
綠建築評估手冊2015版104年7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綠建築評估手冊2019版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
綠建築評估手冊2023版112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