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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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系統採用CSPF機型於綠建築評估方式 1.108年1月7日公告開始實施。
2.109年08月19日修訂內容,並更改編號。
3.109年08月28日修訂內容。
TA-BCEn2-Q07
廠房類及舊建築改善類空調系統TAB辦理原則 TA-GFEn2-Q01
2012年版空調系統的測試調整平衡TAB,是否有量測驗證設備對象數量限制 109年 TA-GFEn2-Q02
廠房類手冊規定空調容量超過500RT,應執行空調系統的測試調整平衡TAB,又申請標章案件,出租型或分區銷售廠房未裝設完全空調系統,應如何辦理TAB 109年 TA-GFEn2-Q03
申請廠房類手冊建築物之建築外殼能否採用建築技術規則第308-2條規定檢討 110年 TA-BCEn1-Q17
「綠建築評估手冊-廠房類」之建築空調TAB(測試調整平衡)與性能確認(Cx)量測範圍認定 113年 New TA-GFEn2-Q04
「綠建築評估手冊-廠房類」之再生能源指標「E5造林(基地內)」定義認定 113年 New TA-GFEn7-Q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