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住宅及非住宅之複合型建築物採用不同建築能效評估 系統,其得分計算、等級評定及標示方式1節,經查綠建築 評估手冊-基本型(EEWH-BC)第5頁略以:⋯⋯若有同一棟 多類型混合使用建築物時,原則上必須選定樓地板面積最 大的類型為主類建築,並以該主類建築所屬版本進行評 估,再依其樓地板面積加權計算其得分;假如各類建築物 之指標項目與得分權重不一致時,則依主類建築之指標項 目與得分權重來計算之。次查綠建築評估手冊-住宿類 (EEWH-RS)附錄一住宅能效評估系統R-BERS第60-61頁略 以:同建照⋯⋯若內含大於總面積5%之住宅、集合住宅以 外之非住宿類空間時(如幼兒園、社區辦公室、里民中 心、學校),則該部分應依EEWH-BC手冊規定處理之。考量 前揭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基本型(EEWH-BC)及住宿類 (EEWH-RS),均已包括綠建築日常節能指標及建築能效評 估法之得分計算,爰所詢建築能效評定之得分計算,適用 綠建築評定之加權計算方式,即以樓地板面積最大的類型 為主類建築,並以該主類建築所屬版本進行評估,再依其 樓地板面積加權計算複合型建築物之建築能效總得分,並 評定其建築能效等級及加權計算後之建築能效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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