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2日台內建研字第1107638144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如附件,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日期 2021-12-03 | 新聞類別: 專題文章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2日台內建研字第1107638144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如附件,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下載附件: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1100112修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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