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第10點規定

日期 2020-04-29 | 新聞類別: 專題文章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第10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09年4月22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90850405號令修正發布,送發布令如附件,自109年7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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